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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资料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14号)及上级关于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湖北工程学院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请考生按照对应时段参加审查。

资格复审地点:湖北工程学院 明德楼

时间

资格复审对象

地点

8:30-12:00(上午)

14:00-17:30(下午)

辅导员A岗、辅导员B岗

明德楼一楼 123室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1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2

信息技术工作人员

明德楼四楼 中庭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表》(附件二)1份,签名要求手写,贴近期彩色1寸登记照;

2.本人详细简历一份;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4.本人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没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所在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和复印件;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所需专业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6.在职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要求,确定此次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20分。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我校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邮箱发送至rscrcyj@163.com。未出具书面声明并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我校2名以上工作人员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应聘人员凡与我校教职工有属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等)、师生关系(研究生导师)的,须在资格复审表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因瞒报违反回避原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5.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与我校联系。

咨询电话:

人事处:牛老师 0712-2345109

学工部(处):胡老师 0712-2345997


附件一: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二:湖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表.doc

湖北工程学院

2024年5月8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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