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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4〕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留学网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17)的要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认真谋划,精心设计,按时报送项目申请;项目经省教育厅整合统筹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集中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拟派出人员由各相关学校负责推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录取。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重点支持学科方向

1.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和国计民生领域。

2.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等急需紧缺人才相关的学科专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相关学科领域;湖北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3.其他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

(三)选派类别

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所含学科应在我省拟重点支持学科领域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具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协议为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4.可根据实际申报1-2个子项目,选派人员以每个项目每年2-5人为宜。

二、项目人选及管理

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学校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人员选拔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立项及人员选派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资料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刁岚,0712-2345659

电子信箱:70868271@qq.com


附件: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

2024年5月9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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