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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 推选活动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进一步总结推广社科普及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全省社科普及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通过挖掘、培育和推广具有荆楚特色的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打造“宣传普及+实践创新+数字赋能”的新型社科普及模式,推动社科知识的广泛传播与实践应用,进一步提升社科普及工作的创新力和影响力,为全省社科普及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引领,助力湖北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征集范围

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以下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创新实践案例(第一、二届已评“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的不再推选):

(一)理论宣讲创新。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方针等主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的创新做法。

(二)传播手段创新。运用数字化、网络化、互动化等新媒体手段,提升社科普及影响力的创新模式。

(三)阵地建设创新。社科普及基地在管理机制、活动形式、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创新经验。

(四)区域实践创新。结合地方特色、行业需求、社会热点,推动社科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的创新项目。

三、征集条件

(一)坚持正确导向。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确保申报案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

(二)数智融合创新。申报案例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积极探索全媒体传播体系构建,创新开展“云科普”“智传播”,打造多维度、立体化的社科普及传播矩阵。

(三)成效示范引领。申报案例受众面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普及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对于推动全省社科普及事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高度的推广价值与借鉴意义,能够有效激发社科普及工作的新活力与新动能。

四、推选方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对开展的社科普及创新案例进行梳理,认真填写《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经市州社科联或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省社科联。

(二)专家评审。省社科联组织相关社科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

(三)宣传推广。“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在全省社科系统进行通报,并向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印发全省相关单位学习交流。

五、学校申报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各学院申报者将申报表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 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211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十佳案例+案例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2345797

电子邮箱:459703026@qq.com

科技处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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