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国际中文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中外语言文化交流,现将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 学历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 教学经历: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5. 语言能力: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 证书优先: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 其他要求: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2025年3月20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按要求提交有关部门审核。以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身份申报的,须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未在平台填报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2. 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省属学校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后报送。同时,学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并出具推荐信。
3. 报送材料:部属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于2025年4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以快递形式邮寄至语合中心师资管理处,逾期将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邮寄的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相关材料。
三、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语合中心将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培训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电话:0712-2345659
或直接咨询教育部语合中心师资管理处:
咨询电话:010-58595711技术支持电话:010-59307559(仅限推荐期间使用)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管理处 10008
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申请人请关注平台通知,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