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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5〕2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5年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留学网2025年地方合作项目专栏要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认真谋划,精心设计,按时报送项目申请;项目经省教育厅整合统筹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集中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拟派出人员由各相关学校负责推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录取。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二)重点支持学科方向

1.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的学科科技创新成果体系和“71020”高校学科创新体系的特色优势学科。

2.结合《教育强国建设纲要(2024—2035年)》的要求,重点服务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对接“61020”。

3.其他服务未来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三)选派类别

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所含学科应在我省拟重点支持学科领域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具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协议为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无需提供合作协议

二、项目人选及管理

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学校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人员选拔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和项目要求。若申请人的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

申报项目立项及人员选派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发展规划及工作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填报《项目申请书》,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资料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刁岚 张浩

联系电话:0712-2345659

电子信箱:70868271@qq.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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