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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6-0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与推动作用,助力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开展2025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课题应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任务要求,聚焦文旅融合、文化遗产保护、文旅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等重点方向,进行理论和应用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选题方向

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5年课题选题方向17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但不可偏离主要研究方向。

三、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包括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当具有如下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独立科研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单位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资质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需由两名正高级行业专家推荐(附件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以申报。

3.申报限制。为确保研究质量,申报人在本年度仅可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申报其他课题。

4.信用承诺。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回避原则。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申报。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课题面向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公开征集、择优立项。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推荐工作,每地推荐不超过5项;厅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及省直部门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项。全省拟立项20项左右。

3.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成果是专著、专利的为2年,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课题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的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查重率低于10%)。最终成果须与申报的研究方向和成果形式一致,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结项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立项课题质量,适时组织研讨交流、优秀成果评选、产学研对接会等活动。优秀成果评选将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年度立项总数的10%。获评优秀成果的课题,将获得1次推荐参评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资格。

4.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组自筹。

5.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研究成果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权。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五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活页中不能出现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及所在单位信息)到科技处211室,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2022@hbeu.edu.cn,其中包含word版申报书(附件2)、word版活页(附件3)和excel汇总表(附件4)。不接受课题申报人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2345797

科技处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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